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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消防员招聘工资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薪资按宝安区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奖金等组成)。各岗位入职后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发放岗位工资及绩效奖金等。录用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根据用工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月休假不少于8天,根据岗位实际安排作息。假期分为轮休假、年假、病假、婚假、产假、事假等,具体假期标准以用工单位规定为准。
(三)正式录用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认真做好合同制消防员和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改革工作的通知》实施,提供集中食宿,伙食按照消防员同等标准执行。
(五)高中毕业以上年龄在24周岁以内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其在队工作时间经认定,可在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时计入工作时间,条件等同退役军人和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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