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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客户端6月16日讯(通讯员 周益伴)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出台《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6章29条,明确了医疗保障信用主体的医疗保障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承诺、评价、发布、结果应用、信用修复等内容。同时规定了信用主体,并将信用主体的守信和失信信息计入信用档案。信用评价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信用积分确定信用主体等级。同时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信用主体实行分类管理。
近年来,湘西州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多形式、多渠道的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开展信用监管,推进飞行检查常态化、专项整治常态化、日常监管常态化、智能监控常态化、社会监督常态化监管模式,取得积极成效。今年以来,医保基金监督检查两定机构覆盖率为78.05%,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04家,其中行政处罚42家,行政罚款54.11万元;拒付(追回)92家,追回医保基金196.73万元;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退回金额23.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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