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大众网记者 龚雯 通讯员 朱力 刘昕 济宁报道
4月19日,邹城市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整治行动,全面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
邹城交警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行动中,市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科学调整警力,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在城区主要路段以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重点整治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查纠到的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纠正和处罚,此外,在检查过程中,民警还对电动车驾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详细讲解在事故发生时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保障自身生命安全,让其深刻认识佩戴安全头盔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督促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树立良好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事故伤亡。
“处罚不是目的”,邹城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无头盔、不骑行”的好习惯,同时摒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出行。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青年医疗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22009963号-20 联系邮箱:39 60 291 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