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中旬,一场大火突袭成都郫都区安天不锈钢城,经消防员奋力扑救后大火被扑灭,市场内7家商户因此受损。此后,起火原因的责任认定却引发了消防部门和商户的“博弈”。事发4个多月后,辖区消防救援大队认定“不能排除某经营部办公室内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可燃物”,商家对此认定不服并申诉。
(资料图)
视频截图
近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商户处得知,他们收到了成都消防救援支队的复核决定书,大队的认定暂被撤销,将重新对这起火灾的事故认定进行调查。封面新闻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责任认定直接关系到赔偿问题
商家对认定书提出申诉
事情回到2022年12月16日,成都郫都区安天不锈钢城商户黄先生遭遇了一场打击。
当晚9点多,安天不锈钢城内发生火灾,路人见到火光冲天后报警。事后经调查,此次火灾受损商户共有7家,有3家完全烧毁,黄先生的经营部不幸“中招”,损失惨重。
发生火灾,自然要涉及火灾原因调查。事发后,郫都区消防救援大队迅速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证据提取采样等工作,并提请四川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进行鉴定。
火灾事故认定书。受访者供图
今年4月,郫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认定书: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雷击起火、外来火源起火、自燃起火,不能排除某经营部办公室内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
但是,这个火灾事故认定并不被几户受灾商户认可,原因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和起火地点的判定。黄先生随后聘请律师,对此提出申诉。
商户认为“火灾事故认定存在偏差”
对细节诉求重新鉴定
通过黄先生和代理律师,记者看到了该事故认定的相关详细材料。调查说明记录显示,该事故过火面积约为:2588平方米,此次火灾无人员伤亡。经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8903563.29元。
大队认定的损失,和商户自己自述的损失估额有较大差异。商户表示有5家商家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要比这高得多,还有另外两家没有统计。“我们不知道他们(消防)到底统计了哪些?认定中的890万元是怎么统计而来的,事故认定书上也没有写明。”黄先生的代理律师说。
因责任认定直接关系到赔偿问题,黄先生通过律师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复盘整理,寻找其中他们认为的疑点或需要进一步明示的细节。
比如,代理律师说,他们认为在案“证据”《视频分析意见》,系由不具有声像资料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作出。该鉴定中心对起火时间、起火部位分析存在错误,基础的校准时间有误,导致最可能先起火的市场遗留配电箱被排除在外。因此,他们作为被直接指向的商家,明确诉求将在案监控视频交有声像资料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鉴定。
还有,他们认为,事故认定中未提及市场管理方未安装全景监控摄像头、未能第一时间发现火情、未能第一时间报警、市场消防通道3号门打不开、消防水带严重漏水无法使用、消防存水量不够使用、消防栓管道生锈等诸多导致火灾扩大的问题。对此,黄先生表示,受损商户均认为此事故市场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新进展:
支队撤销认定书,仍在调查
火灾事故复核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今年5月27日,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了针对此次火灾事故的认定复核决定书。内容显示:郫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本起火灾事故所作出的认定证据不确实充分,决定撤销该认定,并责令郫都区消防救援大队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
6月13日,黄先生告诉记者,关于火灾事故的认定仍在重新调查中。调查情况如何?记者尝试对话成都消防相关负责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截至发稿时,未得到回应。
黄先生表示,郫都区也成立了调查组,针对此事进行调查。目前,商户和市场等相关方均在等待相关调查的结果。
律师观点:
火灾事故认定书一般不涉及管理问题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明律师,他曾在消防救援机构从事消防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火灾事故调查工作20年。
他表示,火灾事故认定书主要记载的是火灾事实、火灾涉及的单位、火灾损失金额、起火部位、起火点、起火原因、列明起火原因的证据以及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它不会陈述火灾扑救过程,消火栓管道内是否有水,火灾扑救是否及时,物业管理是否存在问题。“如果要追究物业的管理责任,各种证据应当在行政处罚案卷中记载,而不是在火灾事故调查案卷中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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