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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鸿 吴诗园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协助执行局干警对拒不执行判决、多次劝说无果的被执行人林某某、陈某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终两人主动履行执行款。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詹某某与被执行人林某某、陈某某间的借贷纠纷案本已达成和解协议,林某某、陈某某须分期偿还欠款70138元,直至还清全部欠款为止。但林某某、陈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詹某某向尤溪县法院提供线索,称两位被执行人目前躲在老家,执行局干警立即向司法警察大队申请协助执行。经过法官于情于理的耐心劝导与司法警察给予的压力,两位被执行人立即表示愿意到银行汇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尤溪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配合执行案件20余起,协助执行到位金额100余万元。据了解,司法警察大队的协助执行工作有效震慑了不配合执行工作、多次劝说无果的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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