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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资讯:广西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获“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时间:2023-04-10 18:14:1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获评“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线、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为更好地把中央、自治区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位困难群众,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财政职责,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支持社会救助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建设,推动我区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社会救助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

一、注重制度建设先行,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政治责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支持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一是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2016年,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加大改革力度,在我区原有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础上,将原有的五保供养制度完善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发放护理补贴,并按中央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二是推动出台《广西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从立法层面明确了低保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保障对象范围和审批程序等事项,切实完善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三是推动出台《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兜底保障对象比对排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强社会救助综合保障、推进社会救助服务改革等工作,坚决筑牢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攻坚保障底线。四是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意见》。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构建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救助等“六条保障线”;对获得制度保障仍未脱困的城镇困难群众落实临时救助和各类社会资源帮扶“两个全覆盖”。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切实筑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

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着力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6—2022年,累计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53亿元,资金筹措额度从2016年的76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118亿元,年均增幅7.6%,支持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的有效落实,筑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一是支持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15年的280元提高到2022年的39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15年的125元提高到2022年的240元,有力保障全区近300万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二是支持提高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和补助标准,我区机构抚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2011年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2022年的1422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2011年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2022年的1022元,全区约有3万多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益,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三是支持将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水平从2016年的50元/人·月提高至现行的80元/人·月,并适度扩大保障范围,全区约有110万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享受补贴。

三、突出绩效激励导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突出绩效激励导向,坚持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双轮驱动”,持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在管理制度方面,一是出台《广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就补助资金统筹的范围、资金下达、补助资金支付等内容进行进一步明确,并将各类救助资金整合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实现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的管理目标,提高各地资金统筹力度和困难群众救助效果,增强救助资金支出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有利于各地优化现有预算资金安排,统筹保障好重点民生支出,增强财力保障;二是出台《广西社会救助工作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各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的考核力度,对考核合格的地区分档给予以奖代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的导向作用。在绩效考评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全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2017年、2019年、2020年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均被民政部、财政部评为优秀等次。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履行职责,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制度保障网,努力推动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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