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6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签署合作协议,就司法服务保障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交流。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长春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示范区是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抓手,是吉林面向东北亚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重要载体。长春中院高度重视服务保障示范区建设,此前已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此次签约是为了进一步深化落实意见的实施,是基于对示范区再次深入细致调研的结果,精准回应示范区建设不同阶段司法需求,以点带面,为示范区防范法律风险和化解纠纷,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图片由长春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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