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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6条金融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主题)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陈曦)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日前牵头福建省地方金融局、福建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外汇局福建省分局等部门出台16条工作意见,统筹金融资源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信贷资金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作用,运用降准释放的长期资金和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的资金,将新增信贷资源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并鼓励金融机构单列民营企业贷款额度;充分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正向激励作用,扩大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此外,意见明确新设福建省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首期规模100亿元,重点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的民营企业支持力度。
为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境内直接融资渠道,意见支持民营企业上市挂牌,支持符合条件民营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鼓励符合条件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鼓励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投入。
针对民营企业跨境金融服务,意见提出鼓励银行机构通过贸易融资、人民币外债、人民币境外放款等产品服务,拓宽民营企业境外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银行机构运用“汇率避险公共保证金池”等风险分担机制,降低民营中小微企业外汇套保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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